2016年清城區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總結
和2017年工作計劃
2016年是全國、全省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的開篇之年。省、市的正確指引下,我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開發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期扶貧開發的決策部署,為打贏新時期我省脫貧攻堅戰,確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我區2016年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有序地開展,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大力推進扶貧開發,推動全區扶貧開發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總體情況
2016年認定全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標準(五保戶、低保戶要扣除國家補助)農村戶籍無勞動能力的4513戶7515人為相對貧困人口。根據我區實際,對全區年人均純收入在7500元以下,有勞動力及發展意愿困難戶進行調查核實,認定全區符合實施扶貧開發的對象(困難戶)有497戶1792人。對集體經濟在5萬元以下的重點困難村進行調查核實、造冊登記,認定全區重點幫扶困難村8條,分別為:源潭鎮積余村、踵頭村,飛來峽鎮舊嶺村(革命老區)、文洞村(革命老區)、黃洞村、竹園村、潖江口村、銀地村。
2016年全區投入扶貧資金987萬元(幫扶單位、干部投入扶貧資金348萬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639萬元)。其中8條區級困難村投入扶貧資金442萬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40萬元,幫扶單位投入幫扶資金202萬元),非區級困難村投入扶貧資金100萬元,革命老區村投入120萬元。各級財政、幫扶單位、幫扶干部投入到戶幫扶資金307.6萬元;領導到村指導工作595人次,干部職工到困難戶開展幫扶工作20232人次;扶持8條重點困難村發展集體經濟項目8個,其他困難村發展集體經濟項目10個,幫扶戶項目497個。截止到2016年底,八條幫扶困難村集體經濟平均每村7.1萬元,困難村食用水、道路建設、村容村貌、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等方面得到大大改善;497區定標準幫扶困難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8500元。4513戶7515人省定標準相對貧困人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達到5040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區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緊緊圍繞著困難村、困難戶增收這一中心任務,把幫扶措施規劃到村到戶,將幫扶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努力提高困難村、困難戶的自我發展能力,確保2016年省市考核優秀通過。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堅決把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擺上衡量各級各部門執政能力和執行力的高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督查,實行問責,查漏補缺,全力確保實現所有困難村和登記在冊的幫扶戶穩步增收的工作目標。
為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我區將區委班子全部分配到八個街鎮進行包街鎮掛點聯系。我辦根據省《關于做好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選派管理工作的意見》(粵組通〔2016〕20號)、市《關于做好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選派工作的通知》(清組通〔2016〕43號)、市《清遠市新時期精準扶貧幫扶工作方案》(清貧〔2016〕3號)文件精神,落實駐街鎮駐困難村工作組,抽調全區8個科級干部派駐8個街鎮并成立新時期扶貧攻堅工作組,抽調16個普通干部到派駐8個區級困難村并成立新時期精準扶貧駐村工作隊,督促落實精準扶貧工作,同時要求每一個街鎮都向有貧困對象的村(居)在街鎮駐對工作組中指定一人專職負責扶貧工作,指定村委會一名干部專職負責扶貧工作。
(二)做好新一輪困難戶的調查核實。通過“四看”、“五優先”、“六進”、“七不進”的方法同時結合貧困戶實際情況進行貧困對象識別并經村民代表大會評議等程序,認定全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標準(五保戶、低保戶要扣除國家補助)農村戶籍無勞動能力的4513戶7515人為相對貧困人口。根據我區實際,對全區年人均純收入在7500元以下,有勞動力及發展意愿困難戶進行調查核實,認定全區符合實施扶貧開發的對象(困難戶)有497戶1792人。對集體經濟在5萬元以下的重點困難村進行調查核實、造冊登記,認定全區重點幫扶困難村8條,分別為:源潭鎮積余村、踵頭村,飛來峽鎮舊嶺村(革命老區)、文洞村(革命老區)、黃洞村、竹園村、潖江口村、銀地村。
(三)落實結對幫扶工作,超額完成脫貧任務。制定2016年《清遠市清城區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安排單位干部對全區新一輪核定的困難戶進行結對幫扶,入戶進行結對幫扶,開展落實幫扶項目,安排以系統為單位對接幫扶8個區級重點困難村。6月2日召開了全區扶貧開發工作大會,認真按照中央、省、市新時期精準扶貧有關要求,部署好我區新時期精準扶貧相關工作,尤其是落實好全區55個區直幫扶單位和市駐區單位的結對幫扶工作,安排全區超過3000名干部入戶開展幫扶工作,打好脫貧攻堅戰。2016年完成全區4000元以下相對貧困人口的76%5771人脫貧,使5771貧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高于5040元。通過落實入股企業收取分紅、購買旅游觀光船出租等項目,使得全區8條重點困難村全部增收五萬元以上。
(四)做好建檔立卡。在7月5日召開全區扶貧工作建檔立卡業務培訓班,并借助QQ、郵件、微信等互聯網工具將培訓資料下發至鎮、村和幫扶干部。對全區年人均純收入在7500元以下有勞動力及發展意愿困難戶以及省定標準4000元以下相對貧困戶進行造冊登記、網上信息錄入,做到戶有卡、村有表(冊)、區和街(鎮)有數據庫,2016年全區完成貧困戶檔案8012份。
(五)抓好資金統籌,落實幫扶項目建設。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按照“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的要求,推進相對貧困戶、重點困難村扶貧開發工作,要結合各相對貧困戶、重點困難村的實際情況,選準適合其致富的發展項目,同時加大對其財政幫扶力度。財政專項資金保障:1.我區497戶相對貧困戶脫貧增收扶持每戶每年2000元,相關街鎮(場)每年每戶配套1000元,共3000元。2.重點困難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扶持,每村每年30萬元;上一輪區級重點困難村后續幫扶和全區非重點困難村每年合計扶持100萬元。3.重點困難村、面上非重點困難村困難農戶種養殖勞動技能技術培訓經費每年20萬元。4.困難戶、困難村建檔立卡經費10萬元,區扶貧信息網維護費用每年3萬元。5.革命老區基礎設施建設扶持每年100萬元。6.對吸納一定數量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業的扶貧企業每年獎補20萬元。社會扶貧資金籌集:區慈善會統籌資金每年安排49.7萬元用于我區497戶相對貧困戶脫貧增收扶持,每戶每年1000元。每位幫扶干部每年扶持不少于200元(包含6.30慈善捐款)作為幫扶戶生產啟動資金,確保每年每戶有勞動能力困難戶各類幫扶資金總計不少于5000元,對口幫扶單位每年對重點困難村給予資金幫扶不少于1萬元。
在加大財政投入的基礎上,要強化各項脫貧攻堅政策。完善扶貧開發用地政策,優先支持重點困難村建設,保障扶貧開發用地需要,及時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大科技扶貧力度,積極發揮各類農技推廣機構和科技人員的科技服務和示范作用,加強農村信息化人才支撐體系建設。落實中央重點支持革命老區的扶貧政策,加快欠發達革命老區村的重大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建設,培育壯大特色農業、紅色旅游等產業,改善老區群眾的生產生活、就業、教育、醫療條件。
(六)開展入戶幫扶工作和做好6.30慈善濟困日宣傳發動。全區各幫扶單位迅速開展入戶對接幫扶工作,做好扶貧濟困送溫暖工作。協助區民政局做好我區“扶貧濟困日”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參加各行業、系統的募捐動員會議,籌劃好今年我區“扶貧濟困日”活動。于2016年6月30日與區民政局在區政府辦公大樓門口開展6.30慈善濟困日,組織社會各界人士及區直單位干部進行現場募捐。2016年“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我區共籌集善款638.12萬元,為全區扶貧開發工作的縱深推進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認真搞好農戶種養技術及駐村干部培訓工作
第一,加強農村勞動力就業培訓。借助清遠市已構建的立體培訓體系,對貧困人口從中專到大學實施免費的勞動技能培訓,積極為困難群眾創造就業崗位,以增加其工資性收入。第二,幫扶單位和干部根據當地的實際和群眾意愿,在幫扶村里對困難戶進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貧困戶的生產技能和致富本領。2016年我辦下撥20萬元培訓專項資金到鎮到村,通過引導村開展適合本村的培訓。共計指導8條行政村開展困難農戶種養技術免費培訓,開展培訓班16場,培訓700多人次。第三,我辦與區檢察院聯合對全區八個重點困難村書記和扶貧駐村干部進行預防腐敗教育和資金使用等方面的培訓,為扶貧資金更好發揮績效起到牽引作用。
(八)加強互助金管理。自2009年度以來由區財政扶持建立的扶貧互助社(專項用于扶持農戶)共有13個,財政專項扶貧355萬元(市財政110萬,區財政245萬),其中:清遠市財政扶持建立的扶貧互助社5個。每年組織13個村級扶貧互助社開展加強互助金管理、防范風險培訓共3期,并對各互助社的互助金開展季度報表,隨時掌握互助金的情況,實行動態管理。互助社對互助金分別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并成立了互助社的理事會、監事會,形成相互監督。
(九)抓好老區建設工作。2016年省市區財政安排120萬元完善革命老區基礎設施。通過對全區16條革命老區村在食用水安全、村道硬底化和農田基本建設等方面進行深入全面調研,按照經濟基礎厚薄、工程先急后援的原則,著眼民生,重點解決群眾熱切期盼的問題,重點對10條經濟基礎薄弱、基礎設施急需改善的老區村進行扶持。今年改造農田水利設施項目2個,開展食水工程4個,扶持老區屬地新建橋梁一座,扶持老區村落擴建鄉村公路彎道16個,對8各村(居)鄉村道路約20公里進行擴建及硬底化扶持,扶持1條老區村小組開展文明村建設。
(十)多方籌措,穩步有序解決我區石灰巖地區外遷人口遺留問題。積極妥善地解決我區石灰巖地區外遷人口代耕戶遺留問題,維護我區社會和諧穩定,建設幸福新城區。根據省市文件精神以及區領導指示,我辦積極協調石灰巖外遷人口和當地村民進行溝通,按照自愿原則,有償租用當地村民的土地去解決居住問題。深入到代耕農所在的村調研,多次協調代耕農與當地村民之間的矛盾,耐心與代耕農解釋政策,協調好代耕農與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嚴格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解決粵北石灰巖地區外遷人口安置遺留問題的意見》(粵府辦〔2013〕9號)和《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解決粵北石灰巖地區外遷人口安置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辦〔2013〕50號)的精神,我辦對我區多宗石灰巖地區外遷人員上訪案件展開調查,并直接答復上訪人1宗信訪案件。
(十一)抓考評督查,促進工作落實。加大扶貧攻堅力度,突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明確三年扶貧攻堅目標任務,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區政府承擔扶貧攻堅主體責任,街鎮(場)、村(居)兩級承擔實施扶貧攻堅的具體責任,各街鎮要制定具體可操作的實施方案,落實扶貧攻堅任務和措施。區政府重點抓好監督考核工作,要將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目標任務納入區委督查辦的重點督查工作;街鎮(場)黨政的主要領導是扶貧攻堅具體任務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增加相對貧困戶收入、減少相對貧困戶數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指定一名班子成員專抓扶貧工作,成立專門扶貧工作機構,并選好配強扶貧干部認真執行各項扶貧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村“兩委”班子要以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為重點,抓好配合和服務。區、街鎮(場)、村三級要層層簽訂扶貧開發責任狀,每年逐級向上報告脫貧攻堅進展情況。實行嚴格的考核督查問責制度,區考核到街鎮(場)、街鎮(場)考核到村(居),確保扶貧開發政策措施落地見效。重點考核減貧數量、相對貧困戶收入增幅、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改善情況。將精準扶貧列入區重點工作年度考評目標,加大考評力度,將領導干部個人扶貧工作績效納入考評內容。對在幫扶工作中取得優秀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彰,作為干部考核評先爭優和提拔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幫扶工作中走過場、無成效的單位及個人,除按照“困難戶不脫貧不脫鉤”的原則繼續幫扶外,相關單位要向區政府作書面檢討。對考核驗收不合格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將依照《廣東省扶貧開發工作問責暫行辦法》(粵辦發〔2010〕25號)對領導班子予以問責。
三、存在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合力未形成。個別幫扶單位和責任人對“雙到”工作認識模糊,一些鎮、村領導干部認識不到位,對新時期精準扶貧對象識別和建檔立卡工作不夠重視,未能清楚認識到新時期精準扶貧對象識別的意義和重要性,導致貧困戶認定工作滯后,新時期精準貧困數據統計緩慢。
一些部門和干部潛意識認為扶持到戶很難出“成績”。導致有的幫扶單位和幫扶干部沒有把心思用在扶貧工作上,開展精準扶貧工作大半年時間,“怎樣扶”、“誰去扶”尚未完全搞清楚。一些鎮政府未將精準扶貧工作列入本鎮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認為精準扶貧工作,區有派出工作組,自然由工作組負責,政府只催催進度,過問過問就行了,考核追責首先是追工作組的責。村干部只熱衷于爭取和實施覆蓋面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于到戶產業項目不熱心,感到落實、實施難度大,不愿投入精力抓落實。扶貧工作組則認為,工作組是到鎮入村協助當地政府、村兩委開展扶貧工作,希望得到鎮村兩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對目前的現狀覺得工作無動力、無信心,感到彷徨和無奈。合力攻堅的氛圍尚未形成。
(二)駐街鎮工作組和駐村工作隊創新不足
個別抽調派駐街鎮工作組干部和駐村工作隊干部有畏難情緒,創新不足,沒有勇于開拓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新思路,因循守舊,帶有“等一等、看一看”的工作心態。沒有及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規劃好幫扶工作分工、幫扶項目和幫扶資金落實。
(三)貧困戶主觀脫貧意識差,發展意識不強。一是多數貧困人口文化素質低、思想保守、思維觀念還停留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時期,沒有發展動力,安于現狀。國家諸多惠農政策的實施和兌現,社會各界捐資捐物,使部分貧困戶產生了嚴重的依賴思想。在入戶走訪過程中,我們發現,少數貧困戶,當問及打算發展什么產業、如何拔掉窮根時,則不假思索地表示自己無錢、無技術,什么都搞不成,認為幫扶干部既然來扶貧的,就要給我安排低保、給我資金。二是就業觀念嚴重落后。相當部分的貧困戶處在小錢不愿賺,大錢賺不來的狀態。以全區開展的各類農業技術培訓為例,一些貧困戶子女不參與,認為這項工作不體面、名聲不好、不愿干。其擇業標準與自身素質能力極不相符。
四、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一)跟蹤好2016年全區76%的相對貧困人口脫貧情況,落實全區相對貧困人口的14%脫貧任務。要繼續關注2016年我區落實市下達給我區76%相對貧困人口5771人,跟蹤好已脫貧相對貧困人口的政策延續。2017年繼續通過各街鎮、區直幫扶單位、市駐區幫扶單位的共同努力,深入貧困戶家中做好政策宣傳解釋、落實貧困戶危房改造、教育補助等政策,擴大對貧困人口的大病補助范圍,落實醫療救助政策,使我區相對貧困人口的14%1053人能夠順利脫貧。
(二)繼續落實好區級重點貧困村繼續增收5萬元以上。繼續動員幫扶單位加大資金投入,進一步挖掘使村集體增收項目,搜集資源進行整合、異地購買固定資產出租等等途徑,2017年要使全區8個重點困難村在上一年增收的基礎上再增收5萬元以上,使重點困難村到2018年順利達到15元以上固定收入,完成脫貧任務。
(三)要深化認識,增進共識,形成合力。一是開展對區、鎮、村干部精準扶貧工作的專題培訓。首先培訓要開宗明義,著重解決對精準扶貧工作內容和要求理解不透。其次是通過培訓增進共識。精準扶貧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一個工作組是不可能解決問題的,它需要全區各級各部門通力合作,精準扶貧工作目標任務才能實現,要從根本上杜絕吹口號的問題發生。二是建立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考核機制是推動工作的“方向標”。建議要制定更具操作力,具體化的考核措施,實行考核積分制,增加扶貧減貧分值,考核不僅是對扶貧工作隊工作的考核,同時,要納入對各街鎮年度綜合考評。
(四)抓宣傳,轉民風,增信心。一是要重視宣傳動員工作。注重通過會議動員、入戶引導、參觀學習等形式宣傳政策,發動群眾,使脫貧致富,建設美好家園成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增強自我求變,自我發展的志氣和信心。二是要努力引導貧困戶轉變就業,擇業觀念。
清城區扶貧工作辦公室
2016年12月4日